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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治方式向“千店一面”说再见

品创格万词霸屏推广公司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11-28     来源:光明日报客户端     浏览次数:236
核心提示:“固定式牌匾标识在设置时,要与其载体风貌、周边景观相协调,要有创新性设计,避免区域内牌匾标识的同质化。”11月25日,《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、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草案)进行一审,草案针对屡屡出现的“千店一面”现象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,引得网友叫好。  一段时期以来,一些地方因“一刀切”统一店铺招牌受到广泛关注。在“旧城改造”“美化市容”等口号的驱使下,有的部门抑制不住统一招牌的冲动,“清明风”“墓碑风”“番茄风”“栅栏风”等“土味”审美横行,丑得整齐划一,甚至有些“辣眼睛”。

  “固定式牌匾标识在设置时,要与其载体风貌、周边景观相协调,要有创新性设计,避免区域内牌匾标识的同质化。”11月25日,《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、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草案)进行一审,草案针对屡屡出现的“千店一面”现象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,引得网友叫好。

  一段时期以来,一些地方因“一刀切”统一店铺招牌受到广泛关注。在“旧城改造”“美化市容”等口号的驱使下,有的部门抑制不住统一招牌的冲动,“清明风”“墓碑风”“番茄风”“栅栏风”等“土味”审美横行,丑得整齐划一,甚至有些“辣眼睛”。可以说,这种“拍脑袋”决策既折腾了商户、惹恼了顾客,也拉低了一个城市的审美档次。

  数年前,北京市曾制定出台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,后导致个别街区出现店铺招牌雷同的现象。草案此次明确提出避免牌匾标识出现“同质化”,体现了地方立法机关对民情的体察和对民意的尊重,也是科学立法的具体表现。

  招牌是一家商铺的“门面”,商家为了招揽生意,对于自家的招牌往往比其他任何人都要上心。正因如此,各种颇具特色的招牌才能让人眼前一亮,催生出别具一格的招牌文化。“全聚德”“同仁堂”“稻香村”“张小泉”……这些中华传统老字号,无不有着传承已久的特色招牌,吸引了一代代顾客。漫步上海南京路、北京王府井等海内外著名商业街,一家家匠心独具的招牌汇成缤纷的街景,让游客沉浸在繁华的商业场中流连忘返。所以,强求招牌整齐划一、千篇一律只会浪费公共资源,实在没有什么必要。

  不过,随着一地商业的繁荣发展,如果任由店铺招牌“自由生长”,也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影响的产生,比如招牌伤人、挤占人行道、“雷语”频出等。为此,主管部门应当为店铺招牌的设置设定一定底线,避免其侵犯顾客和路人的生命健康、损害其他商户的利益、挤占公共空间等。此次草案对此也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,比如,固定式牌匾不得在建筑物顶部或者超出建筑物外轮廓线设置;不得在违法建筑物、构筑物,危险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违法设施、危险设施上设置;不得影响牌匾标识设施载体安全,等等。

  城市管理应该下“绣花功夫”。小小的招牌不只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审美,也检验着一个城市的治理水平。各地如何结合实际、尊重规律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方法,如何集思广益让招牌体现更多的审美元素、文化元素、历史元素,而不是成为“视觉污染”,不可不慎思之。以法治方式划定店招设置的规矩,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,不失为开了一个好头。

  (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靳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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